施工前的準備工作
1、施工條件
(1)污水處理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前應具備設計施工圖紙或設備技術文件,并對臨時運輸道路,水源、電源、照明等設施,主要材料和機具,勞動力等做出合理的安排。
(2)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前,其相應的土建工程應基本完成,當安裝工程必須與土建工程配合施工時,有關的設備基礎,地坪、管道溝槽等應已完工,其砼強度不低于設計強度的75%,施工地點附近的建筑材料、雜物等應清除干凈。
(3)污水處理設備利用建筑結構作為臨時起吊承力點時,應對結構承載力進行必要的計算,并征得設計部門的同意后使用。
2、開箱檢查和保管
污水處理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后,應在建設單位有關人員參加下進行開箱檢查,并有準確的記錄,以便分清責任。檢查內容主要包括:①箱號、箱數及包裝情況;② 設備的名稱、型號和規格;③ 裝箱清單、設備技術文件、資料及專用工具;④ 設備有無缺陷、損件,表面有無損壞和銹蝕;⑤ 其它需要記錄的情況。
3、污水處理設備的基礎
(1)根據設備基礎的平面位置、幾何尺寸和質量要求,應符合現行國家技術標準并應有驗收資料或記錄。
(2)污水處理設備安裝前,應對設備基礎的平面位置、幾何尺寸進行復檢,清除基礎表面和地腳螺栓留孔中的雜物,放置墊鐵部位表面應鑿平。
(3)需預壓的基礎,應預壓合格并有預壓沉降記錄。
電話
微信掃一掃